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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舟沉千帆过树病万木春(第3页)

论“后妃卑贱、湮灭无闻”的刘备婚姻。

是不是一下子拔高许多?

咱们言归正传。

刘备妻妾的相关记载极端简略。

《蜀书后妃传》的篇幅,在三国诸后妃传中是最少的,远低于《魏书》与《吴书》,甚至连相关引注也是最少的。

不要提季汉无史官,前文已经言明,那是为一把火烧了季汉史料的司马老贼遮羞之言。

先主大耳朵的两任皇后与后主的两任皇后,加上“先主二王传”与“后主太子传”,四个皇后加上三个王子再加上陈寿的赞语,合计篇幅仅1400字,简略到令人心痛。

而《魏书后妃传》4100字,《吴书妃嫔传》也有2800字。

如此怪异的记述篇幅,实际是“事无可采”,故隐而不表。

刘备的婚姻,兼备了曹氏的“立贱”与孙氏的“错乱”,在服膺儒教、精通典籍的士人…咳咳,实则正是陈寿先生本人…看来,是需要避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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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孙氏是孙权妹、孙坚女,其与刘备的婚姻,是典型的“辈分错乱”。

即陈寿所谓“闺门无序”。

(孙权)嫡庶不分,闺庭错乱,遗笑古今,殃流后嗣。

--《吴书五妃嫔传》

且富春孙氏孤微发迹(孙坚是瓜农,种的当然不是西瓜,而且孙坚曾为盗),门第亦不足论。

孙夫人失去记载,除了“大归”(离异)之外,可能也出此原因。

最后,正妻来了,吴懿妹子吴皇后。

吴氏是刘璋兄嫂,刘瑁孀妻。

因此,使刘备有“收继婚”的嫌疑。

等同于“兄亡、弟纳其嫂”,与儒家教义严重相悖。

最终竟是在法正的建议下才成行。

群下劝先主聘后,先主疑与(刘)瑁同族。

法正进曰:“论其亲疏,何与晋文之於子圉乎?”--《蜀书四穆皇后传》

注:晋文公纳其侄媳妇为妻,遭人耻笑。

法正是个不拘礼法、放达著称的奸雄,其“眩惑之术”被后世史家讥骂不绝,称其“专务邪道”。

法正务眩惑之术,违贵尚之风,譬之郭隗,非其伦矣。

--孙盛

刘备与吴氏的婚姻,是最最典型的“闺门无序”。

在当时的环境下,可以说已经出现了“乱伦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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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以蔽之,刘备的婚姻问题,兼备了曹魏的“好立贱人”与孙吴的“闺门无序”,因此故,诸后妃事迹,大多湮灭无闻。

刘备虽托名宗室,实际支脉疏远,少时已经落魄。

且其发迹方式、是通过“组织流民武装”走军功路线。

这种崛起于底层的枭雄,充满着现实感;婚姻之于刘备,不过是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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