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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荒许多上流人眼中,奴隶永远是最卑贱的。
奴隶的命,根本不能称之为命。
最离谱的是,一头成年四脚兽可以卖到一块到两块红石。
而一个奴隶在,还要五十枚黄石,生命如此低廉。
三人好不怀疑,沈默刚才所盛的每一碗药,都价值连城,可以买千百个奴隶。
可他却毅然决然将如此珍贵的东西,分发给了奴隶。
这一刻,在三人心目中,沈默的形象,又无形中拔高了一些。
这位连两枚红石都拿不出来给自己赎身的兰公子,却可以用这般价值连城的东西,去救与自己不相干的人。
这份心胸,何其辽阔?
很快,一百多个奴隶。全部喝了一碗汤。
就如沈默此前所说的那样,无论多重的伤,一碗汤下去,便几乎可以恢复如初。
这此件近乎废掉的一百多个奴隶,此刻全都完好如初。
这些奴隶,全都热泪盈眶盯着沈默。
他们虽然卑微,却并不是傻子,自然知道沈默给他们喝的这些回天散的价值有多高。
都是一样的命,这东西能救他们的命,自然也能救那些大人物的命。
就算沈默不给他们喝,他们也不敢有半点怨言。
可如今,沈默将这个新生的机会留给了他们。
另一边,颜朵儿眼底神采飞扬。
“我现在,终于理解了你说的‘人命关天’,是什么意思。”
其实这句话,在大荒也算是广为流传,任何人都清楚要尊重生命。
可说归说,能入沈默这样,做到言行合一的人,却凤毛麟角。
沈默耸了耸肩,轻笑道:“每一条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说完,他大手一挥,招呼道:“既然好了,都别在这儿愣着了,该干嘛干嘛去。”
话音未落,这一百多奴隶齐刷刷的跪了一院,对着沈默深深叩首。
“庸俗!”
沈默无奈摇了摇头,也不理会这些奴隶,摇头晃脑的朝柴房走去。
只留给众人一个潇洒的背影,久久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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