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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场坐落在北美脊梁山脚下,塞尔扣克山就是落基山脉当中的一座山,这里的动植物资源还是很丰富的。
雷志浩早就想要打猎了,以后要做一个神枪手、超级猎人;买枪是肯定的,以前玩过枪,不过他的名下一直都没有枪。现在有了牧场、有了钱,自然没这样的问题了。
选了一把柯尔特m1911,大名鼎鼎的经典手枪;一把步枪雷明顿700,还有一把运动猎枪,是伯莱塔a301运动猎枪。
这很有必要,手枪、步枪以及猎枪,这也是雷志浩觉得最佳组合;美国一般来说不禁枪,雷志浩也没有什么案底、有绿卡,自然也可以申请买枪,只是需要一些考试、需要一些时间,雷志浩已经在桑德波因特的户外运动店下单了,现在只需要再等一等。
再等待的时间里,雷志浩跑去了洛杉矶;他想要去骑骑马,去那里的宠物店买些宠物。
桑德波因特这边的宠物店太小了,雷志浩想要买条狗都费劲,更不要说他现在还要给小侄女买匹可爱的小矮马。
尼尔开着拉风的福特野马来接雷志浩了,也想要吐槽;他想要去雷志浩的牧场,只是没有机会。而且雷志浩下单了一辆悍马h2,结果总是改主意,现在已经要在洛杉矶提车了,原因是雷志浩说想要磨合一下。
这是一个超级暴发户,是他以前和雷志浩总是吐槽的那种多事的有钱人。
“我能够理解,你想要试试你的新车,尤其是这样的一个大家伙。只是伙计,你这样会很麻烦,你的家人不可能跟着你长途公路旅行,你的悍马会成为我的新座驾,不过它的油耗会很吓人。”
得意的挑了挑眉,雷志浩才不在乎这些事情呢;养悍马确实很难,只是暴发户雷志浩不在乎这些,他就是喜欢这样的车。
“没问题,我现在还有不少的钱,我以后也会赚些钱。这是我的梦想,我绝对不会错过这辆车。”
尼尔觉得自己还是什么都不要说的比较好,根本搞不懂这些有钱人的想法。不过他觉得这样也很正常,雷志浩喜欢悍马这件事情不是什么秘密,他很早之前就知道。而且雷志浩的消费观他也了解,有了钱之后不去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真的说不过去。
雷志浩就是一个暴发户,彻彻底底的暴发户;以前过了太多的苦日子,也有太多的想法。所以在有钱之后不敢说彻彻底底的挥霍,不过在一定程度上现在这样的消费也是他能承受的,真的不算什么。
“等下我要去提车,你可以直接走人了。我今天想要去宠物店看看,我想要买一匹小矮马,顺便看看有没有比较喜欢的宠物。我也要去马场,准备挑一匹马。”
听到雷志浩的话,尼尔各种不屑、嗤之以鼻;果然是一个暴发户,这根本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牧场主。
“浩,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买一匹小矮马。你知道那是孩子们的宠物,你的教子还没有出生,等到他喜欢小矮马还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小矮马的价格很高。而且那些在牧场用的马可不是马场里的那些马,那些马都很娇贵,它们不适合在牧场工作。”
雷志浩当然知道矮马的价格很高,也知道马场里的一些马价格也很高。只是雷志浩也清楚,这一次买一匹小矮马势在必得,因为小侄女肯定会喜欢;而马场里的那些马可能娇贵、价高,可是那些马也都是经过调教,适合雷志浩这样的新手来骑骑马。
“我不是要买一批顶级的马,所以价格也不会太高。他们温顺,这是最重要的,我可是一个新骑手。而且为了我的小侄女能够喜欢牧场,我觉得一匹小矮马会很有必要。对了,我的教子如果喜欢也可以去牧场体验骑马的乐趣。”
不在乎花钱就是雷志浩现在的态度,看到雷志浩这样的一个样子,尼尔觉得也没必要什么了,有钱人有有钱人的想法。
雷志浩也不在乎,这个暴发户现在有些膨胀了,能够花钱解决的事情就不是麻烦。
他现在要去提车,要去驾驶一把自己的第一辆真正的座驾;第一辆车就是悍马,雷志浩可以自豪了。至于停在牧场的皮卡,雷志浩觉得那是工作用车,是用来拉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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