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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喝汤长大的乔默却天生神力,长到四个月大时,普通铁链就拴不住她了,她经常挣断铁链跑出去透气,找点野食填饱肚子再回家,虽然每次回家都免不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她还是要出去。久美索性不拴她,想让她自己滚蛋,还放其他狗追咬她,但乔默就算挨打受咬还是要回家喝汤。久美说乔默是个撵不走的癞皮狗,而且是个小偷,经常乘人不备进帐篷偷肉,还要偷吃晒在帐篷外的奶渣。
久美家的狗随主人好恶,欺负乔默,反倒是路过的狐狸和狼不追咬她,乔默跟着狼还能捡到剩肉吃,久而久之,她和“道上”的朋友亲近起来,沾染了些狼狐习性。狼来了,她不报信,狼杀了羊,她跟着吃肉。这就更犯了主人的大忌:“总有一天我要宰了你!”
这“总有一天”拖了非常久,久到乔默长成了牧场一霸,这狗像是天生能察觉某人的情绪,简直成了精。每条狗的食盆都被乔默光顾过,久美放了狐狸药的肉她却偏不吃。
杀不了,赶不走!乔默偷了一截羊肥肠吧嗒着,迁场的时候还死皮赖脸地叼着羊肥肠跳上了卡车。久美拿她没办法,满腔怨气全部发泄在油门儿上!
巧了!乔默虽然身强力壮鬼灵精怪,却有一个大弱点—晕车。
一路晕到了扎西牧场。久美和路遇的扎西闲扯了几句话,乔默“晕乎乎”地一头栽下车来,腿软得站都站不稳,趴在地上流清口水。久美一看甩脱瘟神的好机会来了,开车一溜烟跑了。
也正是那年,我和四个多月大的格林在扎西牧场上做客。格林发现了这只“软狗”,他壮着胆子碰碰乔默的鼻子打招呼,乔默的晕乎劲儿还没过,哇地张嘴,呕出她上车前整吞的那截羊肥肠。
格林大喜过望—姐姐好客气啊,来就来吧,还带东西!
格林当即受用了这份见面礼。对犬科动物而言,只有最亲密的关系才会为对方反刍肉食。
从此,野外无伴的格林和孤苦流浪的乔默就成了惺惺相惜的好伙伴。他俩有祸一起闯,有肉一起分。格林逮獭子,乔默帮他掠阵,格林翻羊圈,乔默帮他垫脚。
乔默还算是救过格林一命。有一次,格林找到一块夹着狐狸药的肉,而乔默抢了肉就跑,格林不依不饶在狗屁股上狠咬了几口。最后,还是扎西发现他俩打架的原因,没收了毒肉处理掉了,扎西说他以前的狗就是吃这种毒肉死的,还好发现得及时。我当时就疑惑乔默应该是明白什么,否则这块肉一口就可以吞掉,没必要叼着不吃抢来抢去。格林挺不好意思地舔乔默的鼻子。我不知道狼和狗之间是不是也能互通经验,只是后来格林再遇到天上掉肉的事,就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不长心眼了。
那年,乔默六个月大。而我一心抚养格林,对乔默的记忆仅此片段。
两年后,我再次来到草原,乔默早就认出了我,而我现在才认出她。
有了格林这个小土匪垫底,我丝毫不介意乔默偷肉的前科,不过我好奇她脑子里都在想什么,顺便也试一试我修好的隐蔽摄像机。于是我在家里放了监控,故意离开家,用隐蔽摄像机观察她—
我离家后不久,乔默推开窗户进屋,只是在屋里转了一圈,查看新家。当时桌上还专门摆着一碗肉,她扬着鼻子嗅了嗅,没吃,甚至连扒桌子看一眼的举动都没有,老老实实地从原路跳出窗去。最让我咋舌的是,临走她还伸爪子把窗户勾着关上了。真是个心思缜密的飞贼啊,如果能擦掉爪纹就更专业了!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丫头的狡猾劲儿,她跟格林有一拼!我猜,她偷溜进屋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新主人吧。仅此一次,乔默再没进过门,哪怕我诱她进屋,她也止步于门口,很守规矩。我想,纵使她以前偷过嘴,估计也是久美把她饿坏了。至于那久美说乔默不防狼不赶狐狸,我们反倒喜欢。
事后,乔默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把那碗肉放在她面前,对她说:“乔默,卡索(吃肉)。”
她突然间忘了该摇尾巴,以前她总是蹭炉旺的饭吃,也许这是人给她的只属于她自己的第一份肉食。她贪馋地看着那碗肉,像要刻在眼睛里。她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眼珠润润的,她抬起头使劲地盯着我看,仿佛恨不得把我的样子“咔嚓”一声拍成照片,存进她的记忆卡里。
“别看了,吃吧。”我温和地说。
乔默两股一夹,尾巴使劲摇起来。粗舌头狠狠舔了一下我的手背。她沿着碗边嗅了一圈,像吹生日蜡烛似的,然后才斯斯文文地吃起来,仿佛要把一辈子没细尝过的肉香慢慢回味。
“又被你收买了一颗狗心。”亦风斜靠在门边龇牙。
“其实她挺好的。”我爱抚着乔默的额头,动物要的就那么简单,对她好一点,她会记你一辈子。
乔默虽然“话不多”,却很忠诚,总是像个影子一样一声不吭地跟在我们身后。我们巡场,她跟着;我挖野菜,她跟着;我去河边打水,她跟着;就连亦风去上厕所,她也要跟着。这是让亦风最尴尬的事情—她认真地陪着亦风找好地点以后,就交叠着前爪趴守在旁边仔细看,让人一点隐私都没有。亦风每次都不得不把她赶开。
“她怎么有这种癖好?”亦风很懊恼。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发现亦风也架着新改装的长焦摄像机在拍摄,而镜头对应的前方,乔默正在草地上“做蛋糕”。我当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在试机器!”亦风急忙解释,“这个纯属巧合!”
好吧,我相信。乔默啊,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没过几天,乔默又让我们刮目相看。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牧民们搬走后,我们就断了肉食,即使有点肉也无法在大热天储存,我们只能用野菜下饭,给乔默的吃食也是糌粑汤泡狗粮。可是,有一天清早乔默竟叼回了一只野兔,悄没声儿地趴在墙根儿底下,自己改善伙食。把我和亦风眼馋得舌根儿返潮,难怪她在草原上流浪两年了,还活得尚好,原来这家伙自己会打猎!
被“新主人”发现她吃独食,乔默心虚地夹着尾巴,前爪却恋恋不舍地把兔子往胸前抱。一副“宁吐象牙不吐野味”的宝贝架势。
“不要紧,吃你的,有本事挣外快是好事儿!”我咽着唾沫,卖乔默一个顺水人情,反正我也不敢抢她的猎物。
“她倒不怎么护食,要是格林吃东西,你敢靠这么近看,他早发飙了。”
一天傍晚,亦风在房顶修补烟囱,黑颈鹤又叫了起来,难道隔壁家的狗挣脱了?亦风向草原打望,老远看见萝卜像个小蚱蜢似的在草场上直蹦高,冲亦风猛挥双手,隐约听他喊:“邦客!邦客!”
有狼?!亦风几乎是从房顶跳下来的:“快!带上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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