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讲真,他这种非一般的焦灼实在让我痛苦不堪。头摇得比拨浪鼓还起劲,不想让本白领替他无辜的颈椎感到疼痛都不行。
“英宁,既然那个刺客无还手之力为何还将易长歌刺伤了?”
为了强迫这位“醉江湖”优秀员工停止剧烈的摇头动作,我连忙将自己心中的不解提前说了出来。
果然,本白领的问题成功阻止了英宁护卫伤害颈椎的狂点头动作。
稍许,做完三次深呼吸的他再次开口了。
“虽然他打不过爷,但他使用了卑鄙的手段。他趁爷不备抓了一把沙土扔到了爷的脸上,在爷的双眼被沙土迷得无法睁开之际,挥剑刺向了爷。”
英宁说到这对我就是一剑,不,是做了个用剑刺杀的动作。
话说“醉江湖”的老板和员工是不是都对演戏有种迷之热爱呀?如若不然,为何动作到位的吓得我差点跳起来了呢?真是让本白领无奈的只能听他接着讲下去。
“你知不知道,就在剑刺向爷心口的瞬间,被他一个闪身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剑。所以说爷就是爷,厉害!可惜后背还是受伤了。”
随着最后一句的结束,英宁满脸骄傲的表情也自动转换成铁青的脸色。
这样生动逼真的讲述真真让听众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几乎以为在最后一刻挥剑的那个人是易长歌而不是杀手,结果皆大欢喜的空欢喜一场。
“能躲开刺向胸口那一剑已经是万幸了,不然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你家爷。”
眼瞅悲愤的英宁又要开始烦躁的狂摇头之际,慌得我赶紧起身安慰他道。
“再万幸又如何?爷还是受伤了,还是中毒了,还是自刎了,不,不对,是那个刺客拔剑自刎了。”
啥?又自刎了?!
英护卫此话带来的震惊效果仅次于让本白领接受穿越的事实。
如果说刺杀失败的那个刺客选择服毒自尽是因为没有完成任务,那么刺杀成功的这位高手也用一把毒药宝剑结束自己的生命该当何论呢?
虽然他没有刺死易长歌,但刺伤的结果基本等同于刺死。
英宁说了那毒药的毒只要沾上一点点就必须和阎王爷聊天去了,不管是谁,不想去都不行。
等等,本白领貌似忘了一件事!
所谓事分轻重缓急,这件事务必得先弄明白,因为它才是最重要的。起码比不论成功与否都自杀的两个顶级杀手的死因重要。
或许弄清这件事能获知其他什么重要信息也说不定!
“英宁,有件事我很想知道,请你务必告诉我实情。既然易长歌身中剧毒又是如何活下来的呢?”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