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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宿主说的有礼,或许下个位面我们可以试试。”
马桶认为自己一直都是一个敬岗爱业的好职员,所以在宿主提出建议的时候喜欢用小本本把东西都记录下来,所以这次初一提出的建议,它一定会好好的上交给上司,相信上司也会很有兴趣的。
“马桶你别当真啊,我就随口那么一说。”
初一忘了马桶还会读心术,刚刚自己瞎想的东西一定全叫它听了去。
一想到下个位面要和目标争夺财产,初一觉得不如先让马桶把自己毙了,或许这样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
“我有没有把书读到狗肚子里去我不知道,不过我倒是知道某人,曾立下无数山盟海誓,不知道那些誓言还能不能算数,不知道某人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什么来着?嗷,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对不对,”初一没有搭理叶程远杀人的目光,继续笑道。
“不过有些人啊,一辈子都成不了君子,做小人简单,不如就做个小人吧。”
已经用眼神警告过初一的叶程远见初一完全不搭理自己,一时间火冒三丈,搭在桌子上的手掌紧握,恨不得手中就是初一,这样他就能一把把她捏死了。
叶程远有这个年代绝大多数男性的通病,那就是大男子主义,拥有这种思想的人一般都是控制欲极强的人,稍有不顺心就会大发雷霆。
叶程远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在初一说完话后,才会变得如此愤怒。
因为在他眼里,女人就是应该听从男人的意见,若是嫁人了,就应该听丈夫的话,没出嫁当然是要听从父亲的话。
可是这个女儿,自从几年前去国外喝了几瓶洋墨水之后,回家后就一直反抗自己,照现在的形式看来,她马上就能爬到自己头上拉屎了啊。
“叶随安你放肆!”
将案桌敲得咚咚作响,本以为初一还会像小时候那样,犯了错就会跑到自己身边,请求自己的原谅。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姐夫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带随安出门了。”
眼看着初一又要炸毛,邓景徽立马同安抚炸毛猫那样手指轻轻拍着初一的手背,心也跟着跳的越来越快。
余光中瞥见叶程远不相信的目光,邓景徽在心中嗤笑,这是连他都不相信了啊。
“若是如此,那可要快去快回,景徽你要知道,随安都是要嫁人的姑娘了,经常出去露面不好。”
叶程远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见初一被邓景徽生拉硬拽的走出了前堂。
二人一点儿向自己告别的意思都没有,尤其是自己的女儿,好歹也是他亲手养大的,果然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
一气之下,叶程远的手臂往一旁挥去,正巧撞上了前来送水的丫鬟,一时间本再次安静下来的前堂又变得热闹起来。
“你要带我去哪里?”
手腕被邓景徽紧紧拽住,初一就是再怎么用力也挣扎不出,无奈只好选择放弃,只是看着一步步朝大门靠近的路,初一心中便升腾起一阵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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