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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涯一向敬重军人,因为他的三爷爷也是军人,所以他并不对民兵做出反抗,默默地把手举了起来。
为首的民兵队长,一把喝道:“把他给我制住!”
段小涯被按住了肩膀,但他们要把他按到地上,怎么用力也按不下去,一人踢着他的腿弯,要让他跪下去,段小涯依旧一动不动,就如一座雕塑一般,硬邦邦的。
“兄弟几个,别以为你们有枪,我就不敢动手,我是敬重你们,别给脸不要脸。”
“哟呵,挺猖狂的,刚才是你对我们的消防同志施暴是不是?”民兵队长喝问。
“我是在给他治病。”
浓眉大汉喝道:“有你这么给人治病的吗?”
段小涯知道跟这群人怎么也解释不清楚,虽然都是为人民工作的,但说白了只是一群大老粗,哪里知道他这么做的用意何在。
他只有把目光投向蒙医生:“我刚才这么颠着病人,只是为了让他把蛊虫给吐出来,如果不是我刚才那几下,病人早就死了。”
民兵队长望向蒙医生:“是这样的吗?医生。”
蒙医生现在也不敢确定段小涯的办法是否有效,实话实说:“我也不清楚,这位先生的办法有可能有效果,但也有可能使病人的病情加重。”
民兵队长喝道:“把人给我先抓起来,如果病人有个三长两短,立即扭送到警局处理!”
一个民兵拿枪指着他的头顶,喝道:“走!”
“老子最恨别人拿枪指着我!”话音一落,段小涯身子一旋,反手一翻,已经把那民兵的手枪夺了下来。
其余民兵纷纷把枪举了起来。
蒙医生吃了一惊,忙道:“这位先生,不要冲动,人生的路还很长,千万别做傻事。”
民兵队长早已看出段小涯是个硬骨头,刚才不管怎么弄他,他就像一块石头一样,一动不动,现在又显露了一手夺枪的功夫,心里不由暗暗佩服。
虽然武装部是民兵组织,但也是受过专业军事训练的,别的他们不服,就服比他们强的,这或许就是军人的性格。
“兄弟,怎么称呼?”民兵队长问道。
“狗蛋。”
民兵队长微微诧异,听这名字,一定是从农村来的,他也是农村来的,于是起了一丝亲近之情,问道:“练过?”
“练过。”
“哪个部队的?”民兵队长见到这样的身手,首先想到的就是从哪个部队走出来的,什么武林门派,对一般人来说,都太远了。
而一般的武术学校和武馆,也教不出段小涯这样的身手,他们大多都是花拳绣腿,拍拍电影还行,真要遇到真刀真枪,被人拿枪指着脑袋,哪里还敢像段小涯一样夺枪?
一般的人早就被吓的不敢动弹了,而像段小涯这样的胆识,也只能是训练出来的,没准儿还参加过真正的战斗呢,是从战场上历练出来的。
段小涯本想说自己没参过军,可他这样的身手,没参过军,难免又会让人往别处想。
身怀绝技,如果不是国家的人,那必然是影响社会安定的分子。
于是段小涯随口说道:“特殊组织,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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