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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未动,心已远。
决定去厦门是件极突然的事。突然到,是在中午起床之后,坐在电脑前,想要写些什么的时候,脑中一片空白。是抽完第四根烟的时候,点开了某知名行客的博客,看到他在厦门鼓浪屿轮渡的照片。未经思虑地,我便订了下午的机票。决定,飞往厦门。
行装简单。一个登机箱,一个双肩背包,一台相机,我便出了门。在出租车上,司机问我是去出差吗?我竟一时语塞,无言以对。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只是莫名便抵达机场。登机的时候,反复摩挲着登机牌。刹那恍惚,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将要去往何处。
写稿为业的好处,便是,想走就走。
而其余的,唯有孤独,不值一提。
身前是一对老人,手牵手。好和睦。
身后三五结伴少女,言笑不止。好欢喜。
而我是独独一人,无所想,无所念。
每个人总有这样的时刻--熙攘的人群当中,你分明站立日光灼目之地,却仿佛置身潮黑深邃的暗处。世间热闹纷扰皆是与你无关。你只是你。独自一人。无所依傍地冷眼看人间。是仿佛可被忽略、毫无存在感的一个时刻。无人想到你。你亦记不起任何人。于是,你便有了一个可以掩面痛哭的理由。
而幸好,我上了路。
检票登机之后,坐在靠窗的位置。是怀着一种与人世隔绝仿若复归于婴孩之心态,等待。与她都是自小出生长大在内陆,竟始终未能有机会看到海。那时,她便常讲:听说厦门的海很是美,真想跟你一起去看看。庸碌生活之下,似有千万阻绊,不能如愿。
直到昔日温柔不在,你也不在。我才发现,从来就没有妨碍,人生就理应说走就走。实践梦想的事情,错过这一生,永无下一世。去时,随身带了一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
三毛的散文平易近人,又情意生动。最大的妙处,便在于她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写。写流浪,写不羁的爱,写生与死。住在沙漠的女人真是风情万种。波西米亚长裙,披肩长卷发。她不足够美艳,却活得比谁都漂亮。
这才是最重要的。
此生是不能与你相见了。但想着若有来世,一定追随你左右,做你的门徒。听你讲说那些发生在路上的伤欢悲喜。若能有幸与你同行,自然是再美妙不过的事情了。文学上的野心,敌不过和你旅行的一日心情。厦门,你去过吗?若是没有,来生,我讲给你听。
飞机行驶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云团如絮,机身穿行而过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你在台北孤身思念荷西的声音。昔年,你看爱情,重过旅行。而今,我爱旅行,超过恋情。倒是那些与旧人抵死缠绵的曾经,到底还是会不时窜入心,提醒我从前经历的关于爱情的一朝一夕。
日光越来越暗淡。
路途越来越漫长。
我的旅行也开始变得,
丰盛跌宕和多愁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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