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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该有军人的样子,软趴趴的像什么军人,他们就应该像出笼的野兽,不,应该像疯狗一样毫无理性,任何挡在他们前面的敌人都会被无差别地撕碎,大宋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军人。”
“太平日子过久了,什么都讲究礼法,讲究道德,两军交战都恨不得先给对方磕一个,指望这样的军人保家卫国,呵呵,笑话。”
种建中沉思许久,苦笑道:“郡侯用心良苦,末将明白了。”
赵孝骞眯眼眺望远处被大雪覆盖的荒漠,思索片刻,道:“传令下去,再走一个时辰便扎营,生火造饭,吃完早点洗洗睡了。”
种建中愕然道:“离天黑还很久,今日才走出了几十里,为何这么快扎营?”
“因为我累了,要吃饭,要睡觉,要打豆豆。”
种建中奇怪地看着他,几十里路程,莫说骑马,就是靠双腿走,也不至于这么累吧?这位郡侯到底是有多娇弱。
“别这样看着我,”赵孝骞正色道:“我才十八岁,我还是个孩子,我还在长身体,吃不了一点苦的。”
“耽误我发育了,你负得起责吗?”
…………
西夏,兴庆府。
兴庆府是西夏的国都。
不得不承认,西夏国曾经还是出过一位牛逼人物的,那就是开国君主,景宗李元昊。
李元昊在辽国的默许和扶持下,立国西夏,定都兴庆府,也就是千年后的银川市。
这位君主颇具传奇色彩,而且能让中原正统王朝的史官,在正史上为这位党项族的君主单开一页立个人传,可见这位牛逼人物确实牛逼。
而兴庆城在西夏国几代君主的治理下,倒也颇有繁华景象,它主要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南来北往的商人不管贩卖什么货物,兴庆城都是他们必定歇脚打尖之处。
这个便宜可占大了,久而久之,兴庆城就这样繁荣起来。
西夏国是由党项族人建立的,党项属于西羌的一支,羌族是一个大族,其中便分为党项,东女,白兰等多个分支族群。
兴庆城是多民族杂居的城池,城内不仅有党项族,也有汉族人。
略显狭窄的东集市路边,张小乙穿着一身皮袍,头戴羊皮毡帽,面孔黝黑像个饿了三顿的叫花子,就这样蹲在路边,看着来来去去的人潮。
此刻就算赵孝骞站在他面前,恐怕也认不出这货是张小乙。
短短一个来月,张小乙的模样改变实在太大了。
但神奇的是,如今他的模样出现在兴庆城的街头,却丝毫不觉得违和,因为西夏国里大多数人都是他这副模样。
与赵孝骞告别后,张小乙孤身一人赶路,日夜兼程之下,居然让他赶到了西夏国的都城。
给守城门的军士塞了半块碎银,张小乙大摇大摆地进了城,然后去东集市果断卖掉马儿,又换了一身衣裳,把脸涂黑,看起来跟那些风吹日晒面孔黝黑的西夏本地人基本没区别。
就这样,张小乙像一道影子,无声无息地混进了兴庆城。
混进去还不够,他还要融入。
西夏的官制很奇葩,基本是原样照搬大宋的官制,没错,它也有中书门下,有枢密院,有御史台。
更奇葩的是,它居然还有开封府。
没错,原汁原味的开封府,连名字都没换,主管兴庆城的刑事治安等案件。
也不知这些异族人是懒,还是真的没文化,更不知大宋的君臣心里膈不膈应。
总之,我西夏就抄你名字了,不服来打我啊。
张小乙进了兴庆城后,花钱在东集市租了一间民房,然后整天无所事事地在集市闲逛。
一个人如果太闲,一定不缺朋友,因为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的年代,除了跟狐朋狗友聚会聊天闯祸,实在很难找到别的方式打发时间了。
于是,张小乙交到了不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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