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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完记忆之后,秦欢欢长长呼出口气。
依着男主的性子,她的攻略之路应该不好走啊……
“秦记者,宋少校同意见你了。”就在秦欢欢还没从记忆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一个男声突然响起。
秦欢欢瞬间睁开眼睛。
她的面前是一个穿着破旧军装的军人。
“好的,谢谢。”秦欢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现在是原主跟男主的第一次见面。
也就是原主刚刚从报社赶过来准备常驻军营的那一天。
很快,秦欢欢就跟着那个军人走到了一个十分简单的房子外面。
“报告,秦记者到了。”那个军人行了个军礼,十分响亮地叫道。
“进来。”一个深沉的男声从屋里响起。
秦欢欢眼皮跳了跳,不着痕迹地深吸两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一个表面有些坑洼不平的木桌后坐着一个面容俊俏坚毅的男人。
此时,宋明爵正握着钢笔,刷刷刷地不知道在写着什么。
见她进来,宋明爵既没有抬眼,也没有说话。
架子真大啊。
秦欢欢撇撇嘴,却不敢造次。
她怕她一出声,男主就把她给撵出去了。
不得不说,这个男主确实很man。
因为常年参加战争的原因,男主的肤色呈小麦色,整个人都显得十分健壮。
然而,这健壮中却不露一丝俗气,带着一些书生气,带着一丝凌厉。
这些矛盾的观感出现在他的身上却并没有让人觉得有一丝不妥。
确实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秦欢欢静静看着宋明爵写了好一会儿,他才将钢笔合上,然后抬眼看向秦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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