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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很多酒需要特别的地方才能买到。
对于莫森来说,一下子损失那么多也是肉疼的不行。
不过现在自然是开玩笑了,酒本身就是用来喝的,能跟朋友一块分享自然是再好不过。
“哈哈哈,莫森小子竟然被你看出来了,你这个家伙手里面好东西真不少,巴塞洛、百加得这样的好酒我都没喝过几次,不要那么小气啊小子,当初我收藏的一把名刀还被你顺走了呢。”
“是啊,我还记得当初莫森你这个家伙抱着那把刀不松手,那可是头儿收藏的刀中最喜欢的一把,当时头儿脸都变黑了。”拉基路在一旁说着两个人糗事。
耶稣布手里拿着一个大碗,里面装得是仅剩这一葫芦的鱼人岛特产的酒,也爆料道:“这点我可以证明,头儿后来还肉疼了很久,说是后悔当时喝多了竟然……”
“喂喂,耶稣布,我可没有后悔。”香克斯忍不住打断。
我不是,
我没有,
你不要胡说!
竟然敢污蔑船长!
这些混蛋家伙,这些陈年烂谷子小事儿竟然还记得,一定是闲得吧。
“一定是你们记错了,谁抱着那把刀不撒手了?那肯定不是我。
还有,剑士用得刀还能叫顺吗?那把【纸鸢】明明跟我有缘,是香克斯你非要送给我的。”莫森才不会承认。
没错,是你送给我的。
那样的名刀放在收藏室中才是明珠蒙尘。
“啊咧?!”香克斯都震惊了。
十多年没见,原本以为你这家伙也最多就是性格更恶劣一些,没想到现在脸皮这么厚的吗?
是谁当初看到那把刀就双眼放光,死死抱着不管怎样都不松手的?
在风暴中耗尽力气变成了本体回刀鞘中休息的老妖这个时候已经恢复了不少,迷迷糊糊中老是听到什么刀。
难道莫森这个混蛋要对自己始乱终弃,找到新欢了?
这可不行!
所有想要跟自己争位置的妖艳货色都要统统砍跑。
老妖一下子从刀鞘中飞了出来,变成鹦鹉落在莫森的肩膀上,左顾右盼道:“嘎嘎,你们在说什么刀?那把过来跟本帅鸟抢位置的破刀在哪里,看本帅鸟不砍断它。”
不过它的声音很快被七嘴八舌的惊叹声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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