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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疑会吸引到许多身处黑暗中的人。
只要与其接触,那些人就会情不自禁的沦陷,会想方设法的留在他的身边。。。
纵使路西法尔已经失去了情感,可在看到奥斯汀的那一秒,平静已久的心脏,久违的出现了悸动。
布雷斯·扎比尼对此也不例外。
他的妈妈是一个美丽且有名的女巫,情人无数,男女不忌,结了七次婚,也当了七次寡妇,每一任丈夫去世都给她留下了大笔遗产。
可他身为她的儿子,却连自己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在那些人没死之前,他经常被唤作“野种”。
扎比尼夫人教不了他什么是爱与专一,只教得了什么是情欲与放纵。
至死不渝的情感在她的眼中,远没有利益来得重要。
身为母亲,扎比尼夫人是爱布雷斯没错,可她更爱的是自己。
在遇见奥斯汀之前,布雷斯的童年充斥满了淫靡之色,他对此除了觉得恶心,便是想要逃离。
他不想成为妈妈那样的人。
他想如书中所写的那般,成为一个专一的人。
可在这样糟糕的氛围下成长,他在不知不觉间就沾染上了浪荡花花公子的恶习,常表现于下意识撩拨涉世未深的同龄人,还有些自负。
虽然。。。
这并非他所愿,可他还是这么做了。
布雷斯与奥斯汀的初见并非在布尔斯特罗德庄园,而是始于一次商业合作的宴会上。
扎比尼夫人将他丢在一边,示意他自己找地方玩后,便亲昵的揽着一个合作伙伴的手臂滑入了舞池,跳起了宴会的开场舞。
布雷斯无所事事,拿着杯橙汁就在会场中闲逛了起来,他的目光游移在人群中,寻找着心仪的,能够逗趣的目标。
最终,他注意到了那个坐在角落处的银发孩童。
精致可爱的面容,裁剪得体的白色小西装,宝石般的异色眼眸令人一眼难忘。
他就这般安安静静的拿着一个笔记本,用羽毛笔在上面写写画画。
出于礼貌,布雷斯觉得自己不应该去打扰专注做事的他。
可他的脚步却有些不听使唤,鬼使神差的就带着他走到了那个银发孩童的面前。
就在布雷斯组织措辞的时候,奥斯汀注意到了落在笔记本上的阴影,当即停下了撰写的动作,抬头看了过去。
异色的眸中滑过一抹惊艳,好漂亮的小孩。。。
“吧嗒”一声,他合上了手中的笔记本,笑着问道:“这位先生,您是有什么事吗?”
“我。。。”布雷斯堂堂一个社交天才,头一次因为一个眼神红了脸颊,支支吾吾好半晌才憋出了一句:“我叫布雷斯·扎比尼,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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