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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宇那个神经大条倒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夜鹰能应付得过来,关键是陆寒枫,他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听到左宁锦的叮嘱,夜鹰抬头,眸光有些淡,“他很好,也很可爱。”
左宁锦:“???”这确定她们说的是同一个人???
就陆寒枫那人,很好?很可爱?
安安啊,你是不是对“可爱”这个词有什么误解?就像你对“女朋友”这个词的误解一样。。。。。。
左宁锦实在是无法想象,陆寒枫那高冷的人设竟然有一天会和“可爱”这个词挂钩!
简直就是完全不搭边好吗。。。。。。
不过夜鹰却不是这么想的,回想起某个人来,她清冷的脸部线条都不自觉地柔和下来了,嘴角的笑意若有若无地挂着。
在夜鹰看来,某人确实是很可爱,长得也好看。
不可否认的是,夜鹰也是颜控,她也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尤其是某人,长大之后,五官张扬出众,而且是精致的冷白肤质,帅成了她喜欢的模样。
从小到大,她和男孩子打的交道偏多,但是身边的人很多都是战友、是朋友。
她或许对“喜欢”这两个字的概念模糊了一点,也不懂什么是喜欢,也从来没人教过她这些东西。
她只知道,她想要某人。。。。。。
看到他就很开心的那种心情,就像是握住了最爱的枪的那种很心安的感觉。。。。。。
夜鹰从小就早熟,其他女孩子喜欢芭比娃娃,喜欢白雪公主,喜欢公主裙,可是她对这些东西都无感。
后来,去了魔窟之后,她有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那一身军装和各种类型的枪械。。。。。。
师父他们会教她怎么在逆境中生存下来,会教她怎么绝地反杀别人,可是却没教过她怎么去喜欢一个人。。。。。。
可是再怎么冷淡的她,只要看到某人,就会忍不住心软。。。。。。
夜鹰想,她好像真的栽了,不过只要是有关某人的事,她都愿意愿赌服输。。。。。。
这算是爱情吗?
她自己也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那就当它是吧!
那个人,等了她好多年,所以她也会干干净净地回来,纵使满身泥泞,也绝不会染了他的手。。。。。。
。。。。。。
三人吃了午餐之后,就准备回去了。
既然顾轻语已经试戏成功,那么接下来应该会很忙的了,也应该回去好好准备一下这次的剧本了,到时候还得进组拍戏。
所以左宁锦就带着她离开了,夜鹰看着她们上了车之后,才提着餐盒回去。
夜鹰回到公寓的时候,竹宇正拿着手机准备点外卖,这会儿见到夜鹰手上的餐盒里就忍不住两眼放光。
一溜烟地从沙发上躺尸的状态到一下子满血复活地站起来,边走边喊:“夜哥,你终于想起我来了,不然再晚一秒我就又瘦了一点。”
夜鹰把餐盒递给他,漫不经心地扫了他一眼,也没戳穿他自从来这里住之后吃得好喝得好睡得好的事情,连那张看着有些稚气未脱的脸都多了一层肉感。。。。。。
“你不准备回家了吗?”
竹宇一边摆餐盒,一边头也不回地答道:“我也想回啊!但这不是回不了吗?我都离家出走了,不将这戏码进行到底我都觉得对不起自己当初的勇气和决心!”
“再说了,枫哥都已经让我去参加陆氏举行的设计大赛,这明摆着是在变相地罩着我了,我怎么也不能这时候灰溜溜地回去啊!这多没面子啊!我要真回去了,还得给枫哥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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