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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对于李代来说,其收获可谓是天大地大。
身份与生活的改变自不必多说,单单只是修习了武功,修炼出来炁这一件事情,就可以让李代骄傲与满意。
当小说照进现实,当传说在自己身上实现的那一刻,兴奋与激情,便在李代的身上扎下了根,生活便不再单调。
看着老马一边落寞的吃着角黍,一边思念的模样,李代笑着说道:
“老马啊!你是想念长安城里的福王府呢?还是想念平康坊里的野菊花呢?”
不正经,忒不正经,这里还有一位美女在呢,就公然谈论平康坊里面的花,您不嫌丢人,俺老马还想要脸呢!
“王爷,都想,都想。”
老马低着头,狠狠的咬了一口角黍,那白白胖胖的糯米,仿佛化身成白莲花儿的雪臂,软糯香甜。
男人,哼!
多大年纪都是一个熊色。
李若兰轻蔑的看着面前的一老一少,不自觉走出了营帐。
不看了,看着他们俩实在有够倒胃口,连角黍似乎都变臭了。
“长安,长安,唉!也不知道冬梅知画她们俩,如今是胖了还是瘦了。哎,老马,要不这样,你自己个儿先回长安,替小爷我回去看看,怎么样?”
“那小的还要回来吗?”
李代白了老马一眼,嘲笑道:
“还回来作甚?这里除了风就是草,又没有你的野菊花,你还回来干什么?陪小爷我喝西北风啊!”
“那我不回去,要回我们一起回。小人还得给王爷您赶车呢!”
李代也就那么随便一想,然后随口又那么一提,既然老马不愿意,由得他也就是了。
接连又过去了六天,刘能和那两个府兵,绕了一大圈,终于赶回了营地,受到李代无限的夸赞,以及口头上无实物,大量的表扬。
然而对面的突厥人,依旧一点动静也没有,这给了李代和李恪足够的时间,各自做着准备。
李代在这几天里,感受着汹涌澎湃的气流,在身体内疯狂的流动,每一日,都有加倍的收获,他的身体,基本恢复如初,甚至比以前更有力量了。
而李恪,则将谷口真真正正打造成了刺猬,不要说骑马冲锋了,就是空着手从外面走进来,都得拐上十八道弯,耗费掉不少的力气。
不过,安静的日子,总是很短暂。
第七天一早,就有探马向李恪报告说,突厥人的援军到了,大约有一万多人马,旗帜上绣着一颗银色的豹子头,异常的醒目。
李恪听完就明白,真正的对手来了。
豹师的战斗力,跟鹰师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武器和装备也有着巨大的差别。
鹰师的武器,还是以木制为主,铁器是少之又少,然而豹师,却是以铁制武器为主,并且人人身披皮甲,少数人马,甚至跟大唐的骑兵一样,配有钢铁铠甲。
这些情况,在李代懂得之前,李恪就有了解,尤其对绣有豹子头的黑色旗帜,印象最深。
“可看出是哪个部落的豹师吗?”
探马双手抱拳,向李恪禀告道: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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