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6章 太一杀四魔神终是被斩掉记忆(第1页)

太一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要真是这样,过去的洪荒,现在的洪荒,和未来的洪荒,分别被一只眼睛紧紧盯着,他还有什么办法逆天改命。

难道之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笑话,最终一点用也没有?!

“不,不是这样的。”

“哪怕过去的洪荒,现在的洪荒,以及未来的洪荒,真的分别被眼睛盯着,我一样可以逆天改命?”

“三十六品混沌青莲,是混沌中最强的法宝,既然能够抵御竖眼攻击,也就能屏蔽其感知……”

现在称呼其为“竖眼”,已经不太合适,因为它有了新名字:现在之眼。

是的,就是现在之眼,也是太一正面对着的存在。

至于归墟之外、死亡之地那只竖眼,可称其为过去之眼。

还有个未来之眼,只是太一还没有见到,但未来一定会见到,说不定也会有一场大战。

当然,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过去之眼,也不是未来之眼,而是怎么对付现在之眼。

四大混沌魔神,将太一牢牢围困,又有一道道闪电,神出鬼没,悄无声息,时时行偷袭之事。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如鬼魅的闪电,威力不怎么样,只要多加小心,就能避开。

事实上,它们恐怖无比,哪怕太一有三十六品混沌青莲护体,也被打的混沌金乌真身,失去支翅膀。

如果所料不错,当年他在凶兽祖地,与神逆密谈之时,刚说到关键时刻,神逆被一道闪电偷袭而死,那道闪电,与现在的一模一样。

换句话说,杀死神逆最后一丝执念的,不是别人,就是面前这只竖眼——监控现在洪荒的现在之眼。

“你能轻而易举斩杀神逆执念,却不能斩杀我,神逆修为大跌,连圣人都算不上,我却修为大涨,已是天道圣人。”

“不要以为你能复制混沌魔神,我就毫无还手之力,我曾研究过冥河的血神子分身,今天就以我混沌金乌之血施展一番…”

混沌金乌之血,每一滴都恐怖无比,都超过冥河所炼血神子万倍。

更妙的是,每滴精血都是太一自己的,他根本不需要特意炼制,只需分出一道道意志,便能完全操控。

无尽法力汹涌澎湃,瞬间冲入混沌金乌之血中,混沌金乌之血沸腾起来,宛若烧开的热水,甚至冒出了气泡。

砰!

气泡发生破裂。

一个又一个太一,从破裂的气泡走出——他们气势强横,虽远比不上本尊,却也有圣人之威。

若是洪荒诸大能看的这一幕,哪怕鸿钧道祖看到,也会惊得瞪出眼珠子,下巴掉地上。

实在是太恐怖了!

无数太一从破碎的气泡走出,无数圣人境界的太一,出现在混沌中。

就这股力量,绝对能把洪荒灭一百回,不,灭一万回也没问题。

只可惜,他们要面对的,是天道圣人境四大混沌魔神——空间、时间、因果、轮回。

“不过是小小圣人,哪怕数量多又如何,蝼蚁就算再多,也不可能咬死头大象,除非这头大象死了。”

空间魔神手持一条翠绿色鞭子,满脸都是冷笑。

热门小说推荐
剑道第一仙

剑道第一仙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深空彼岸

深空彼岸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费先生,借个孕

费先生,借个孕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全职艺术家

全职艺术家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梦醒细无声

梦醒细无声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特种奶爸俏老婆

特种奶爸俏老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