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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到这里。
沈红沅轻轻转动身体拿起病床旁边矮柜上放着的红双喜搪瓷杯一看。
杯子里的水早已经冷了。
她起身拿起旁边放着的铁壳暖壶,倒满了杯子。
然后一口喝下大半杯温水。
嗓子发干的感觉才稍微减轻了一些。
这一世,她出生在一个叫绿水大队的沈姓家庭,就是小说中女主下乡的地方。
今年18岁,已经提前高中毕业。
目前当家作主的是父亲沈方南,母亲薛琼花,两人共生了三子一女。
大儿子沈红旗今年28岁,在部队当兵,用命拼搏十来年,现在是副营,个子一米八九,留着平头,长着一张黝黑的国字脸,眉眼不怒自威,线条凌厉如刀,常年严肃着一张脸,性格沉稳坚毅。
媳妇是北山公社供销社售货员林晓云,长得珠圆玉润,为人泼辣大方。
两人育有5岁的双胞胎儿子。
大儿子沈廷彦,小名包子。
小儿子沈廷章,小名馒头。
二儿子沈红国和小儿子沈红运是双胞胎,20岁,都是初中毕业。
沈红国身材魁梧,宽广的额头,粗长的眉毛,挺直的鼻子,厚厚的嘴唇,也是黝黑的国字脸,笑起来一副老实稳重的样子。
经人介绍处了个对象李艳梅。
小儿子沈红运像薛琼花,长得比较高瘦,俊朗清秀的脸上轻挑着细长的桃花眼,还有斜飞的英挺剑眉和削薄轻抿的唇,嘴甜会说话,性格圆滑聪敏。
没有对象。
沈红沅梳理完目前的情况,微微松了一口气。
虽然末世后期的小日子挺美滋滋让人怪舍不得的。
但现在她已经是七十年代的沈红沅了,应该活在当下,努力吃饱奋斗过上美好的日子才是正道。
这么想着想着,一股尿意袭来。
沈红沅轻轻起身,翻开白色被子,将脚踩进蓝色的布鞋里。
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军绿色上衣,将书包里放着的蓝色土布外套拿出来穿上。
她轻手轻脚地走出病房。
沈红沅慢慢推开军绿色的房门。
走出病房,站在宽阔的走廊上。
浓重刺鼻的消毒水味道传来,伴随而来的是一股阴冷的风。
惨白的灯光照射下。
医院墙壁上层是白漆,下层是绿漆,地面是水泥地面,走廊两边各放着一张长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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