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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方绚羞愤交加:“此言荒谬,我当然有母亲!”
小脚之美,天幕根本不懂,他的母亲是女子,女子缠足,本就是天经地义!
李清照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言辞依然辛辣:“他们哪里没有母亲,不过是刀不割在自己身上,不疼罢了!”
她是不缠足的,李家家风素来清正,赵家也没有儿媳必须缠足的规矩。
此时,她又庆幸又愤怒,庆幸自己没有缠足,也愤怒于这缠足的陋习。
长孙皇后看着所谓小脚的标准,不寒而栗,这缠足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更可怕的是这缠足还有所谓的标准。
每一项标准,都蕴含着无数女子的血泪,却是一些风雅之士口中的谈资。
李世民吐槽道:“这些人真是太狠心了,怎么忍心让妻子女儿裹脚的?”
母亲吃过的苦,一定要女儿再吃一遍么?问题是他也感受不到所谓的美啊!
嬴政越看越别扭,简直浑身难受,这都是什么人啊?!
还香莲,什么都能称得上香莲,简直玷污了高洁的莲花!
朱祁钰有点犯恶心,后世人能不能正常一些,搞点阳间的东西?圣贤书读明白了吗?
【缠足的女子嫁给了喜欢小脚的丈夫,生下了儿女,女儿要延续她缠足的命运,儿子也延续了对小脚的痴迷,从此循环往复,代代不得解脱。那些喜爱小脚的,你们可曾想过你们的母亲,想过你们的妻女?大概是没有想过的,在长久的歪风邪气之中,女子缠足已经成为了世人认可的,女子必须遵循的规则,没有人会觉得不对,即使是那些被缠足的女子,在忍受痛苦的过程中,恐怕也已经麻木,即使有清醒之人,也只能被时代的洪流裹挟前进。】
【脚的美,应该是自然的,天然的,略微修饰可以更加光彩照人,但缠足显然不是略微修饰,它将女子天生的双脚变成了丑陋的畸形,这双脚又被同样丑陋畸形的人们所追捧、推崇,人们为了满足畸形的审美,削去旁人的骨肉,让她们忍受痛苦,还要她们承受有可能相伴一生的后遗症,这真的是美么?】
吕雉冷笑道:“天幕难道以为他们还有所谓的孝顺和慈爱之心么?”
既然他们都能推崇缠足这种卑劣的行为,难道还在乎母亲和妻女?他们只在乎自己能不能从中获取快感!
至于母亲缠足的时候如何痛苦,妻女缠足的如何哭泣,从来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长孙皇后叹道:“历朝历代都奉行以孝治天下,孝道为人伦第一要事,缠足,分明是有违孝道的。”
为了孝道,人们不能轻易剪发,却能轻而易举地让女子缠足,损毁肢体,这难道不是不孝么?
李世民不住地叹息:“他们这还是人么?”
这些人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想来都有母亲,怕是也都缠足,他们这些做儿子的难道不心疼?
看到母亲的遭遇,又为何狠得下心,继续迫害自己的女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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