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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腿坐着的年轻人面前皆放着自己的纯银杯子,仅是这杯子就证明着主人贵族的身份。
自然也有用普通橡木杯的,这种人实在是瓦季姆亲自提拔的“猎熊勇士”,从平民中身强力壮者一跃成为首领信得过的
军事指挥官,现在又由大首领亲自为自己倒酒,感动至落泪的同时,敢对带着哭脸向首领瓦季姆效忠。
“一介普通人也配与我们坐在一起?”
“他真的杀过熊吗?如果有过经历,我佩服他是勇士。”
“谁知道呢?那些传闻本就不靠谱。”
本地贵族子侄很忌讳平凡村民与自己在一起,毕竟很多人祖上有着正儿八经的罗马血统(来自于帝国覆灭后的罗马流亡者,甚至不是紫袍贵族),哪怕到了他们这一代对于罗马的理解,已经萎缩到只知道“roma”这个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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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他们并非蜜汁自信,他们的高贵并非来自虚无缥缈的罗马,此乃噱头,他们高贵的资本来自于家族财富。他们的父辈就是一个个大土地主,是一个有一个庞大家族的族长。对于在此共襄盛举的年轻人们,倘若在讨伐战争中立下战功,就能在家族兄弟里脱颖而出。
他们默默嘀咕,当瓦季姆转过身来呵止无聊的探讨,一个个都闭了嘴。
“我似乎听到了一些质疑声。”依旧抱着木桶的瓦季姆故意说道:“我不想追究。真的勇士要靠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高贵的最好办法就是带领大家击败强盗。我是最高贵者,所以我带领由斯摩棱斯克人组成的大军出征。明天我们开拔,你们带着本村的青壮不准有任何懈怠。”
…
年轻人互相看看,只好称是。
他们痛饮这通格瓦斯,由于
是深度发酵,一杯下肚大家便很快有了晕昒昒的舒适感。
他们再共唱歌谣,当着瓦季姆的面发誓绝不退缩,哪怕作战时期遭遇风雪……
次日,森林中的大祭坛格涅兹多沃,军队在此集结。
十头牛被男女祭司牵出,再被牵到夯筑的祭坛高台。
茂密森林中一小片区域的树林被清扫一空,人为制造的空地很久以前就作为斯摩棱斯克社群的大祭坛所用。今日,此地各色人等聚集者超过三万人!
骑着马的瓦季姆放眼望去,大量本地居民徒步走来,他估算不出到底来了多少人,只看到墨色的森林里尽是穿着各异的人们。
女人多穿着花纹布衣,往往抱着孩子。
也有上年纪的人,挽着藤篮将一些东西塞进年轻战士手中。
民众在用最后的时间给即将出征的年轻人最后一些干粮,而每一名部族战士都扛起了大***布口袋,里面塞着被斧头砸成小块的干硬面包块,乃至今年的新麦。
皮革或是布制作的摊子被卷起来,以各种方式与口袋捆扎在一起。
士兵几乎人手一根矛,其长度接近于两倍成年男子。它不止是矛,还是行军仗,更是挂载行囊的木棍。
普通部族战士的衣着五花八门,绝大部分人是被迫听从村庄首领的要求出征,他们得到了尽可能精良的武器装备与防具,实事求是而言这些武器防具只能支持低烈度的部族混战。
厚实的皮革是五花八门
皮料混合缝制,它是御寒大衣也充当普通战士的甲衣。最关键的防具是一面圆盾,盾上也因士兵个性涂抹起迥异花纹。
他们以麻布从脚指头开始一路缠绕到膝盖,罢了再穿上特色皮靴,麻绳鞋带系紧后,往往再把切肉匕首与木勺***去,图的就是方便与安全,毕竟平凡人用布条做腰带,它并不可靠。
部族战士人数多达三千,衣着迥异武器装备参差不齐,唯有在使用矛方面因强令做到了统一。
这一次瓦季姆尽量重视弓矢的使用,他知道这是自己一直以来的短板,怕是这方面也一直敌不过对手。
那就增强一下标枪,所谓制作一些大号的箭,用木头投矛器将之发射出去,虽说准头有限,也比没有远程武器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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